各县(市)区委办局人才中心、各新区人才中心、各有关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作好人才中介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23号)和辽宁省才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人才中介师、人才中介员综合素质测评与资历评价工作的通知》(辽人才[2008]6号)的文件精神,我们拟举办2008年度省人才中介师(员)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班。
人才中介服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制度,是强化人才市场管理的重要举措。省人才中介师(员)资格证书,纳入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统一管理,由省人事厅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确定合格标准和颁发证书工作。取得“中介师”资格人员,可聘任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中介员”资格人员,可聘任经济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 报名要求及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热爱人才中介服务工作,从事和有志从事人才服务工作的人员。
具备条件者可申请参加人才中介师综合素质测评与资历评价。
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参加人才中介员综合素质测评。
二、 培训内容
1、人才中介基础知识
2、人才中介实务
三、 培训时间
从4月26日始至5月17日止,每周六上课,计4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四、 收费标准
1、培训费:500元/人(包括书费:32元)。
2、省人才中介师综合素质测评与资历评价费:230元/人 (包括:报名确认费10元、资历评价费100元、2科综合素质测评费120元)。
3、省人才中介员综合素质测评费:130元/人(包括:报名确认费10元、2科综合素质测评费120元)。
市属各人才服务机构务于4月24日前上报参加考前培训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联系人:边首英 王大鹏 电话:22531802 22531422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人才大厦二楼智力交流部)。
沈阳市人才中心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