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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招聘程序安排,统一组织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面试人员

详见公告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

2021年4月26日下午13:30——17:30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签到入场。面试开始后,迟到者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0号华晨中际大厦26楼(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

面试形式

采取双盲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此次面试采用单独面试。

成绩公示

参加面试人员,最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根据入围体检筛选比例(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在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排名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最终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体检),统一进行体检。

面试纪律

招聘项目组将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以及公共场所的管控规定,组织本次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符合疫情管控要求的,将不得进入。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面试人员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面试前报考同一岗位的参加面试人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为保障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采用双盲面试的形式,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编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以及直系亲属的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