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同律师事务所发展理念,适应所创新发展模式,能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2、热爱律师事业,具备良好职业操守,未受过任何执业纪律处分,无正在受理的投诉;
3、具有执业律师资格,曾经或正在公、检、法、司、高校有过法律相关资深工作经历,或者在大型企事业单位担任专职法律顾问工作的,基于本所发展需要,可在本所兼职执业;
4、同意并遵守与律师事务所约定的合作条件。
5、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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