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高等教育阶段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类。
4.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管理、研究能力。
6.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薪资面议
沈阳城市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学校设有45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创新意识、国际视野、专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辽宁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高校、辽宁省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示范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多次荣获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中国最美大学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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