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人社发〔2021〕43号签发人:杨志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1年度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
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励高层次人才发挥引领作用,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沈政办发〔2016〕5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并经市政府批准,确定葛丽玲等25名同志享受2021年度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市委、市政府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关心爱护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更好衔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推动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充分发挥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他们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大力宣传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重大贡献和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珍惜荣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我市各类人才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而不懈奋斗。
四、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沈政办发〔2016〕56号)有关规定,向享受2021年度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2万元津贴,由市财政专项列支,拨付至其所在单位,各单位要及时足额、依法依规发放给个人。证书领取工作,请与我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联系。
电话:22539012
地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人才大厦1407室
附件:2021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 22 日
附件
2021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1 | 葛丽玲 |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2 | 江根苗 | 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3 | 陈兴隆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4 | 陈少纯 | 沈阳迈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5 | 于艳秋 | 沈阳细胞治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教授 |
6 | 王杰 | 沈阳医学院 | 教授 |
7 | 田冬 |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 | 高级教师 |
8 | 王丽 |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小学 | 高级教师 |
9 | 吴艳 | 沈阳市浑南区第五十一中学 | 正高级教师 |
10 | 殷军 | 沈阳药科大学 | 教授 |
11 | 马世骁 | 沈阳建筑大学 | 教授 |
12 | 朱京海 | 中国医科大学 | 教授 |
13 | 杨东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四十七研究所 | 正高级工程师 |
14 | 李保军 |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15 | 刘丽敏 |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主任技师 |
16 | 刘婷 |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主任护师 |
17 | 王萍 | 沈阳市疾控中心 | 主任医师 |
18 | 刘斌 | 沈阳市肛肠医院 | 主任医师 |
19 | 庞敏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 | 主任医师 |
20 | 刘也夫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主任医师 |
21 | 张曼丽 | 沈阳市现代农业研发服务中心 (沈阳市农业科学院) | 研究员 |
22 | 冯良山 |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 研究员 |
23 | 张建军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24 | 陈勇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25 | 兰宝刚 | 沈阳日报社 | 高级编辑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