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接收的重要通知
由于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库容量饱和,从2013年起,院校地址在沈阳市的毕业生档案将统一转往我局的沈河分中心;毕业生在办理档案业务时,请直接前往沈河分中心(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理。
地 址: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沈河区人社局一楼(七院附近)
咨询电话:024-22898825
乘车路线:207路、258路287路、296路公交车及地铁1号线
●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接收哪类应届毕业生档案?
凡派遣或改派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沈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档案(以报到证名头为准),均可交由我局管理。
我局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邮编:110041
从2013年起,院校地址在沈阳市的毕业生档案将由我局沈河分中心管理。
分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 邮编:110014
● 应届毕业生档案如何交送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应届毕业生档案必须由学校统一转送或寄送我局,不得由个人携带;改派后的毕业生档案可由单位或所在地人社局密封转递至我局。
● 应届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是否转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可以在“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http://www.syjyrcw.com/)或中国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查询档案信息,如查询不到,请尽快与学校联系。
● 派遣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是否需要报到?
毕业生如不办理改派或落户则不需报到,只需通过网上查询确认档案已转至我局即可。
● 保管档案是否收费?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保管费每月15元,交费者可享受评聘职称、转正定级、开具证明等各类相关服务;对一直没就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服务的毕业生,我局免费为其档案保管两年。
● 毕业生在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托管档案需提交的手续?
沈阳生源或在沈阳正式工作的毕业生档案可由我局保管,并提供相应服务。前者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办理人事档案代理业务,后者需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非就业协议)、身份证办理人事档案代理业务。
● 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调出?
市内调动需本人带身份证并持有档案保管权(有党委)单位开具的调档介绍信调取档案;市外调动原则上需持当地的人才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调档介绍信调取档案;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报到证(名头开往外地人社局)原件及复印件调取本人档案。
● 如何委托别人代办档案业务?
将本人身份证复印,在复印件上写委托书,本人签名、按手印,被委托人携带相关手续、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办理。
咨询电话:024-22531302 024-22898825(沈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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