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工作需求,现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结合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素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4月24日,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于2020年4月25日16时止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1.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通过电子邮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不予审理。
2.审查材料:《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关系证明。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以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满分为100分,按照6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且笔试成绩通过考核,获得面试资格人员按照初审材料:《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确认无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潜能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按照4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委托辽宁人才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22514081
纪律监督电话:83210188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招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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