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招聘程序安排,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报考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
2020年7月23日(本周四)8:30-12:00,8:00前到达
体检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24-8号(尚文教育集团院内)
地图链接:https://j.map.baidu.com/f2/sr9
体检当天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入场,请参加体检人员提前熟悉行车线路避免迟到。
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要在指定体检时间到达,切忌迟到,否则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清淡饮食。
3、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保持身体清洁。
4、女性参加体检人员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不可穿带亮片装饰的内、外衣,不可穿连裤袜。
5、请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所有项目检查,勿漏检,否则后果自负。
6、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家长等非体检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场地。
7、参加体检人员确认全部完成体检项目后,将体检登记单交回体检接待人员手中。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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