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22534188 22536166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招聘考试

2021年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公告(补发)

来源:沈阳人才网 时间:2021-04-16 作者:沈阳人才网 浏览量: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是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下设直属机构,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甲类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型式试验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和有关鉴定评审工作,并先后通过了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

建院以来,特检院始终奉行“实行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创造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质量、一流服务”的办院方针,坚持把“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作为追求的总体目标,把“独立、公正、诚实”作为对用户的郑重承诺。

现为加强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以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素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 4 月 23日,通过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官网http://www.sytjy.com、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于2021年4月 23 日至4月 27 日止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学历,中文各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二)岗还需上传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通过电子邮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不予审理。

2.审查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学历,中文各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二)岗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申请报考的岗位要求,将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以考察综合素质为主,主要从职业素养、思想品德、意识形态方面考察,满分为100分,按照10%的权重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学历评审

根据报名材料核查应聘人员学历信息,按照应聘人员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核定应聘人员基础分,满分100分。按照40%的权重比例计算学历评审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

(七)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学历评审成绩的总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以上两项合计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潜能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3.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委托辽宁人才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官网http://www.sytjy.com、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学历评审、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22514081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22534188 22536166
工作日 8:3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微信服务号

Copyright © 2002-2022 syrc.com.cn -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人才市场版权所有 辽ICP备15001448-1号 公安备案号21010302000068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人才大厦 EMAIL:syrcweb@163.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