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录人员按照资格复审时间携带以下复审材料到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二楼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
7月20日 下午13:30-16:30
7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社会工作师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征信报告;
定向退役士兵岗拟录人员除上述复审材料外请携带加分材料:
定向退役士兵岗的拟录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定向现役军人配偶岗拟录人员除上述复审材料外请携带加分材料:
定向现役军人配偶岗的拟录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加分项的拟录人员除上述复审材料外请携带加分材料:
有社会工作师职称加分项的拟录人员需提供社会工作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审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2楼 资格复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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